□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规划路与天龙路交叉口附近,地面上的几块窨井盖最近变了样,被画上了哪吒、葫芦娃、黑猫警长等鲜活的卡通形象,不时吸引往来群众驻足围观。
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组织绘漫画的是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这看似与检察工作“不沾边”,但实则是该院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系列举措之一,为的是提醒孩子及家长,在玩耍时不要忽视安全隐患。
就在3个多月前,这里的一居民小区发生了幼儿跌入窨井的意外。有两名幼童在玩耍时,不慎掉入窨井当中,呛入了粪水,出现“发烧呕吐”等症状。酿成意外的原因系事发地窨井盖被盗,物业维护不及时,导致窨井盖一直缺失。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从媒体报道上关注到此事,迅速将这条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线索指定蜀山区检察院办理。接到线索后,蜀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涉事窨井盖已重新补齐,但周围10米开外的其他窨井盖存在“严重破损变形”情形,仍存有重大安全隐患。且所更换的井盖,以及周边多个窨井未设置“标有权属单位名称及维修电话的标志牌”,致使责任主体不明,当地群众在遭受侵害后可能遇到“状告无主”的维权困难。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不同井盖的维修、管理、养护责任分属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房产(物业)、电力电信、广电等单位。”蜀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牵头负责人赵云霞说,落井事故发生地在规划上属于小区,但实际地点却脱离小区管理,短时间难以精准确定管理部门。
为了防止悲剧发生,面对“多头”管理难题,该院立即向有管理职能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南岗镇政府、南岗科技示范园管委会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并明确若不属于该单位监管,就将此案移交至有管理权单位,并及时函告检察机关。对管理权有争议的,请逐级上报至共同的上级机关处理。这样一来,就避免了推诿扯皮,把职责明晰了。
“我们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联合交通、林业、城管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赵云霞说。
发出检察建议后,蜀山区检察院继续跟进,积极与被监督单位联系。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物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物业企业切实履行好小区窨井盖维护管养职责。涉事小区破损窨井盖已全部进行更换,问题得到整改。根据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还开展了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属于各单位维护的窨井盖普查建档,建立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现井盖移位、缺失、破损等问题及时处理并留存资料归档,取得初步整治成效。截至4月15日,全区共排查659个小区、约14万个窨井盖,发现1381个窨井盖存在松动、破损等问题,更换、维修了1097个。
除了现场查看各小区窨井盖整改状况,检察官还专门到受害人家中回访,了解事故后俩孩子心理变化以及物业赔偿进展,并请来画师将当初发生事故窨井盖及其旁边两个窨井盖画上卡通形象,既提醒行人安全,又美化了环境。
“每一起涉窨井伤亡事故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难以平复甚至无法挽回的创伤。我们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将继续认真贯彻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办理涉窨井盖案件,推动社会治理,力求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全力保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蜀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潘孝峰说。